副会长:阮智杰
福建卓法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
福建卓法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12月23日,经福建省司法厅批准,受厦门市司法局监督管理。本所以“法律至上、诚信至上、客户至上”为宗旨,秉承“专业、勤勉、尽责”的服务理念,在承办案件过程中,卓法律师以扎实的法律功底、娴熟的法律技巧、丰富的实践经验、良好的职业道德、较强的社会协调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了优质而满意的法律服务。本所律师均受过良好的法学教育,具备过硬的法律功底,多名律师有在政法系统工作经历,长期担任政府、事业单位及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,多年从事建设工程、金融、证券、保险、房地产、知识产权等各类法律实务,在传统及新兴法律服务领域均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。